深潮 TechFlow 消息,02 月 21 日,财新网刊文《严管境外 RWA》,其中指出“境外严管”是 42 号文《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资产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中的总基调,香港是 RWA 境外发行地之一,据熟悉监管人士表示,以中国香港资产为基础资产的 RWA 不在 42 号文监管的范围内,不归境内监管部门负责,目前还没有基于境内证券、基金的底层:资产在中国香港等境外 RWA,如果有,则归中国证监会机构部负责,此外“原来是一律都不可以。现在没有说‘都不可以,但严格监管境内资产出境 RWA。这其中没有‘鼓励’的意思,一定不能解读为‘促发展’,也非'大干快上’,而是'严格监管’。”
另据财新获悉,就在 42 号文发布的周末,中金香港已有团队在与各大公链、交易所接触探讨业务合作机会,亦有公链负责人表示希望与相关投行等中介机构合作探索业务机会,蚂蚁、京东对于政策的变化都表示高度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