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菲律賓——反貪腐法院桑迪甘巴延確認了其今年初的裁定,因與馬拉帕亞基金醜聞相關的194項未決刑事案件,對邦板牙省一名市長實施90天預防性停職。
該市長為邦板牙省坎達巴市的Rene Maglanque,根據2017年的起訴書,他被列為97項違反《反貪污腐敗行為法》及97項挪用公款罪的共同被告。
與他同案受控的還有已故預算和管理部部長Rolando Andaya Jr.、前預算和管理部次長Mario Relampagos、前農業改革部(DAR)部長Nasser Pangandaman、次長Narciso Nieto、農業改革部財務和管理服務局局長Teresita Panlilio、前首席會計師Angelita Cacananta,以及首席行政官Ronald Venancio。
私人被告包括女商人Janet Napoles及其子女Jo Christine和James Christopher;以及員工Reynald Lim、Evelyn de Leon、Ronald Francisco Lim、Ronald John Bernardo Lim、John Raymund de Asis、Rodrigo Galay、Alejandro Garro、Paquito Dinso Jr.、Gerald Apuang、Napoleon Sibayan和Winnie Villanueva。
Maglanque未能從反貪腐法院特別第三庭獲得緩刑,該庭以4比1投票,在4月24日的18頁裁決中確認了其1月19日將他置於預防性停職的裁定。法院駁回了他的重新考慮動議及極度緊急的單方面暫緩執行動議。
儘管面臨194項刑事指控,Maglanque及其大多數共同被告在繳納減額保釋金後仍獲釋放,且在尚未定罪的情況下,並未被禁止參選公職。
檢察官在2025年10月3日的陳述中告知法院,Maglanque在2025年中期選舉中當選坎達巴市市長,促使法院於同日命令他說明理由,為何不應對其以市長身份實施預防性停職。
《反貪污腐敗行為法》第13條規定,對面臨有效起訴書的公職人員須強制實施預防性停職,最高法院在2006年的裁決中維持了這一規定。
陪席法官Fritz Bryn Anthony delos Santos、Sarah Jane Fernandez和Georgina Hidalgo加入了由陪席法官兼庭長Ronald Moreno撰寫的多數意見。
陪席法官Ermin Ernest Louie Miguel持異議,指出被告在案件提起時為私人身份,其後才就任公職。他表示,若第13條及《共和國法》3019號的強制性規定「僅因在起訴開始後很久才發生的就任公職情況而適用,將使其效力超出其條文直接所設想的情形。」——Rapple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