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聯邦法令第6號於9月16日生效。
- 第62條將API、區塊鏈瀏覽器和去中心化平台置於中央銀行控制之下。
- 第61條規範所有關於加密貨幣服務的行銷、電子郵件和網路貼文。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一改其加密貨幣友好的形象,頒布了全面的新法規,將基本的加密貨幣基礎設施(包括Bitcoin錢包)歸類為潛在犯罪行為,除非獲得中央銀行許可。
來自Gibson Dunn的法律專家已經指出該法律範圍異常廣泛,警告其措辭為全球科技供應商帶來重大風險。
這一轉變體現在2025年聯邦法令第6號中,自9月16日起生效,並對提供加密貨幣訪問的開發者和平台帶來全球性影響。
該法律取代了2018年的銀行法規,並顯著擴大了金融活動的定義。使這項法規與眾不同的不僅是其範圍,還有其執法力度。
違規處罰範圍從罰款50,000迪拉姆到500,000,000迪拉姆(高達136,000,000美元),並可能包括監禁。
重要的是,這不僅適用於在阿聯酋境內運營的實體,還適用於那些產品可從該國境內訪問的實體。
許可證現在適用於錢包、API甚至分析工具
新法律最重要的元素體現在第62條。它賦予中央銀行對任何「參與、提供、發行或促進」金融活動的技術的控制權。
其措辭範圍廣泛,足以涵蓋自託管錢包、API服務、區塊鏈瀏覽器、分析平台,甚至去中心化協議。
這標誌著阿聯酋加密貨幣基礎設施監管方式的根本變化。
以前,許可義務主要集中在傳統金融實體上,但更新後的框架將重點轉向包括軟件和數據工具。
根據開發者分析,即使是面向公眾的工具,如CoinMarketCap和開源Bitcoin錢包,現在也可能需要許可才能在阿聯酋境內繼續訪問。
開發者首次可能因提供未獲許可的加密工具而面臨刑事處罰,即使他們位於國外。
這種司法管轄權的擴展標誌著一種新的監管姿態,對加密貨幣的訪問與其所有權或交易一樣嚴格。
通訊和行銷現在受到監管
打擊行動並不止於金融基礎設施。同一法律的第61條將金融服務的行銷、推廣或廣告定義為需要許可的活動。
實際上,這意味著如果內容觸及阿聯酋居民,僅僅是託管網站、發布文章或分享關於未獲許可的加密服務的推文都可能被視為違法行為。
這一變化大幅擴大了公司和開發者的合規範圍。
Gibson Dunn強調,這些規定實質上擴大了執法範圍,特別是對於在阿聯酋沒有正式存在的公司。
該法律適用於源自國外但可在國內訪問的通訊。
結果是形成了一個監管環境,開發者、內容創作者和基礎設施提供商必須權衡他們的平台是否可被阿聯酋用戶間接訪問。
在許多情況下,避免法律風險可能需要禁用訪問或完全停止服務。
杜拜自由區不再庇護加密服務
近年來,阿聯酋將自己定位為區塊鏈創新中心。
杜拜虛擬資產監管局(VARA)和阿布達比全球市場(ADGM)等司法管轄區以專為加密貨幣設計的許可框架吸引了全球關注。
然而,新的聯邦法律覆蓋了這些自由區安排,在全國範圍內確立了中央銀行的控制權。
聯邦法律優先於阿聯酋自由區引入的任何規則,有效地消除了曾經吸引公司前往杜拜的監管套利。
更廣泛的背景包括該國數字限制的歷史。
例如,WhatsApp語音通話在整個阿聯酋仍然被封鎖,強化了對通訊和數字工具的中央集權控制的一貫政策方針。
雖然這可能使阿聯酋與來自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等國際組織的壓力更加一致,但也使加密服務提供商處於困境。
在面臨類似壓力的其他司法管轄區,公司已完全撤出以避免執法風險。
執法將於2026年開始,預計會有進一步規則
實體有一年時間(從2025年9月16日起)來達到合規。這一寬限期可能根據中央銀行的裁量延長。
在此期間,預計將出台進一步的法規,以澄清這些廣泛規則在實踐中如何應用。
儘管如此,該法律的範圍已經引起關注。
關於促進和通訊的措辭,加上第170條下的嚴厲處罰,表明全球提供加密工具的公司現在必須考慮偶然暴露於阿聯酋用戶的風險。
對於軟件開發者和平台運營商來說,這標誌著與去中心化訪問和開源創新規範的重大背離。
來源:https://coinjournal.net/news/uae-makes-bitcoin-wallets-a-crime-risk-in-global-tech-crackdow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