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聯酋修訂了其商業公司法,允許公司在七個酋長國和金融自由區之間轉移註冊。
阿聯酋國營瓦姆通訊社報導,這項聯邦法令明確了公司去地方化的規則和程序。
法令是由統治者或部門頒布並由立法機構執行的命令。
報導稱,此舉將促進企業自由流動,擴大國內經濟活動,減少商業糾紛,並保護少數股東的權益。
作為新規則的一部分,私營公司將被允許向國內選定的投資者出售股份,即使它們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這將使它們能夠籌集資金,而無需轉變為公開交易的公司。
該法令還允許成立非營利公司,這些公司可以將利潤再投資以幫助實現其目標,而不是分配給合作夥伴或股東。
聲明稱,該法令是阿聯酋推動現代化商業法律、支持創新和投資,以及加強其區域和全球競爭力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