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議會已批准修訂刑法,引入第253(2)條,對使用竊取電力挖礦加密貨幣的礦工實施處罰。
該條款規定,違法者將被處以1,650美元至8,250美元的罰款或監禁兩至五年。然而,根據當地媒體報導,對於「特大規模」非法使用電力進行加密貨幣挖礦的行為,監禁期限為五至八年。
12月3日,塔吉克議會成員審查並通過了由總檢察長哈比布洛·沃希佐達(Khabibullo Vokhidzoda)提出的刑法修正案。
沃希佐達顧問還警告說,幾個城市的加密貨幣礦工竊電行為已經導致了區域性停電。
「虛擬資產的非法流通促成了一系列犯罪,如竊電、對國家造成物質損失、洗錢和其他犯罪行為,」沃希佐達說。
據《外交官》報導,他此前曾指出非法挖礦活動造成的損失達3200萬索莫尼(近352萬美元),導致了四至五起刑事案件。
這個中亞國家近95%的電力來自水力發電,正面臨著水庫和河流水位低下導致的冬季電力壓力。
此外,繼2021年中國禁止加密貨幣挖礦後,包括來自俄羅斯在內的許多運營商移至中亞,被低廉的能源成本和寬鬆的監管所吸引。
截至2025年8月,塔吉克斯坦已經在追查190起與非法用電相關的刑事案件。《外交官》報導還補充說,這些案件涉及3,988名個人,據稱造成了價值426萬美元的損失。
國會議員舒赫拉特·加尼佐達(Shukhrat Ganizoda)強調,礦工將數千台ASIC加密貨幣挖礦設備連接到塔吉克斯坦的電網。
「那些犯下此類罪行的人尋求不使用電表或通過其他非法手段使用電力來生產此類資產,」他解釋道。
根據舒赫拉特·加尼佐達的說法,新立法旨在防止逃稅計劃和未經授權的電子加密。
此外,這些修訂還將阻止規避商品追蹤系統的企圖。該法案將在總統埃莫馬利·拉赫蒙(Emomali Rahmon)簽署成為法律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