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菲律賓 – 東民多羅省的漁民於週二(12月9日)向地區法院提起集體訴訟,尋求追究船東、租船人、保險公司以及政府間組織對「[東]民多羅漏油事件帶來的環境災難」的責任。
這一訴訟發生在MT Princess Empress號在東民多羅省瑙漢外海翻覆兩年多後,該事件導致全省實施捕魚禁令,並引發國會調查,深入研究船東RDC Reield Marine Services周圍的異常情況。
「Kung ikukumpara sa naging pinsala sa amin, malaking sampal ang kakarampot na bigay ng IOPC,」案件原告之一的漁民領袖Aldrin Villanueva表示。「Lalo pa sa ilan na wala talagang natanggap.」
(如果與我們遭受的損害相比,國際油污賠償基金給予的微薄金額就像是一記耳光。尤其是對那些完全沒有得到任何賠償的人來說。)
本案被告包括RDC Reield Marine Services、租船人SL Harbor Bulk Terminal Corporation、保險公司The Shipowners' Club以及國際油污賠償基金(IOPC)。
在他們提起訴訟的東民多羅省卡拉潘地區法院外,漁民和環保倡議者呼籲聖米格爾公司支付賠償。船舶租用方SL Harbor是聖米格爾航運的子公司。
請願人要求法院將他們的案件視為代表東民多羅省其他漁民的集體訴訟。如果法院不允許,請願人要求允許他們共同提出並推進他們的索賠。
責任。環保倡議者於2025年12月9日參加抗議活動,呼籲與東民多羅漏油事件相關的船東和其他公司對他們所稱的「環境災難」負責。照片來自能源、生態與發展中心
在訴狀中,九名漁民表示他們沒有獲得賠償,因為在漏油事件後他們不得不到省外尋找工作,因此被阻止提出索賠。
「事件發生已超過兩年半,但原告尚未從任何被告處獲得公正、及時和充分的賠償,以彌補他們因事件而遭受的實際和間接經濟損失和/或損害,」訴狀寫道。
請願人表示,IOPC基金「倉促收集」來自弱勢漁民的數據。
在2026年2月28日漏油事件三週年之際,索賠人將失去獲得賠償的權利,除非他們事先提起法律訴訟以保護其索賠。
保險公司和IOPC在去年10月的一份聲明中表示,尚未達成「友好協議」的索賠人「被鼓勵就法律訴訟的要求尋求法律建議,以避免其獲得賠償的權利過期。」
根據政府報告,截至2025年9月,已向索賠人分發了超過27億披索。
MT Princess Empress號於2023年2月28日從巴丹省利馬伊的私人港口SL Harbor Terminal出發,載有超過80萬升工業燃料油或「黑油」前往伊洛伊洛。途中遇到強風和惡劣海況,當海水湧入船內時,其引擎失靈。
漏油事件發生數月後,環境與自然資源部估計環境損害可能達到70億披索。能源、生態與發展智庫的另一項評估估計損害達到412億披索。在漏油事件發生後,受影響的漁民和居民參與了政府的以工代賑計劃,以增加收入。 – Rapple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