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進步的法則」並非指我們書籍中的法規或特定的科學或經濟原則。這個概念源自耶穌會哲學家泰雅爾·德·夏丹的著作,簡單來說,它提倡所有美好的事物都需要時間,並經歷不穩定階段才能達到成熟。在這個專欄中,我希望能對關鍵議題提供更深入的理解和/或提出替代方法,最終活躍民主討論並建立更強大的機構。
2024年1月,費迪南德·R·馬科斯總統見證了450兆瓦棉蘭老-維薩亞互聯項目(MVIP)的通電儀式,該項目將棉蘭老主要島嶼的電力系統與維薩亞的電力系統實體連接,而維薩亞自1998年以來已通過萊特島與呂宋相連。這一事件具有歷史性意義,因為在該國歷史上首次,棉蘭老的任何多餘電力現在可以通過MVIP的184電路公里(km)海底輸電線路和500電路公里架空線路輸出到維薩亞,任何進一步的多餘電力可從維薩亞發送以增加呂宋的需求(或更常見的情況是從呂宋到維薩亞的多餘電力)。
從這一發展和電力行業的主流討論中,人們很容易得到這樣的印象:根據2001年《電力行業改革法》(EPIRA),今天存在一個服務於整個菲律賓的統一電力系統,在私有化和競爭框架下運作——一個互聯電網,一個多方競爭的動態市場,所有這些都朝著一個能源發展旅程前進。
然而,情況並非完全如此。
雖然MVIP確實將呂宋、維薩亞和棉蘭老的主要地區整合為一個由菲律賓國家電網公司(NGCP)運營的電力網絡,允許在批發電力現貨市場(WESM)每五分鐘進行一次電力交易,全年每天如此,越來越多的客戶直接從WESM購買自己的電力供應或通過零售合同購買,並吸引了外國和國內參與者對新發電能力的大量投資,但在該國許多地區卻上演著不同的故事。
在菲律賓35個省份中的近200個市鎮,自法律通過後近25年,仍然保持著EPIRA之前的設置。在這些地理隔離的島嶼或社區,沒有WESM的全天候電力交易——在許多地區,電力供應不穩定,一天中只有特定時間可用。談論島嶼之間的電力交換或增強也沒有意義,因為沒有連接島嶼的輸電系統允許這種電力轉移。在這些地區,所有終端用戶仍然是其配電公用事業/電力合作社(DUs)的受限客戶(根據EPIRA術語),無法尋找和簽訂最佳零售電力供應價格的合同,因為在這些地區中的許多地方,只有一個發電商或電力供應商運營。
此外,與主電網中消費者承擔全部成本和電力供應價格波動不同,離網地區的終端用戶不支付電力的真實成本。相反,離網消費者支付固定費率或補貼核准發電費率(SAGR),用於由國家電力公司(NPC)或私人發電商——新電力提供商(NPPs)或合格第三方(QTPs)提供的電力。任何需要覆蓋NPC、NPPs或QTPs供應成本的不足部分,然後根據普遍收費傳教電氣化(UCME)向所有主電網客戶收取。
根據NPC向能源監管委員會提交的2023年UCME短缺恢復申請,向離網地區供電的總成本為396.2億比索,其中約60%支付給NPPs和QTPs。然而,在396.2億比索中,只有126.7億比索(或32%)通過SAGR從離網消費者那裡收取。這需要2023年269.5億比索的UCME資金補貼。
雖然正在努力合理化SAGR水平和UCME費率,但我相信解決我們離網地區的系統可靠性、供應充足性和價格可負擔性需要我們擺脫以電網為中心的能源政策和監管視角。
這始於從根本上認識到我們在菲律賓不僅僅有一個電力系統——我們可能有與我們群島中的島嶼一樣多的系統!這迫使我們採取更加分散的方法來解決我們的能源問題,特別是對於我們的離網地區。在應用上不區分主電網和離網地區的一刀切政策和法規往往會削弱而非支持經濟發展和合規文化的實現。以下是一些在主電網中有效(大多數時候)但在離網地區採用時不一定有效的關鍵政策示例:
1. 電力供應合同的競爭性選擇過程(CSP)政策。2023年能源部(DoE)CSP政策通告採取了具體步驟,認識到在主電網地區實施的有效CSP條件(那裡有多個發電商和運營中的WESM)在離網地區不一定存在。該政策免除了對由需求少於一兆瓦的NPPs服務或將要服務的離網地區的電力供應採購的CSP要求。然而,考慮到可信CSP的主要條件(即有多個供應商競爭並提供最佳價格和服務)可能不存在,因為傳教區域,如EPIRA實施規則中定義的,首先就是不可行的。這些是最後一英里地區,主要由住宅客戶組成。也許可以為離網地區制定單獨的CSP政策,採用競爭原則用於不同的電力供應安排,例如DU擁有的供應,或設備租賃合同下的供應,或在共同供應商下捆綁離網地區。
2. 離網DUs的電力供應採購計劃(PSPP)。每年,所有DUs都需要向DoE提交其PSPPs,以確保它們預測並準備好應對其特許經營區域需求要求的變化。對於離網DUs,PSPPs可能需要包括實施和遵守DoE 2019年補貼合理化政策,與輸電發展計劃保持一致,以整合將島嶼連接到主電網的計劃(如果有的話)。
EPIRA通過20多年後,此時很明顯,僅靠電氣化或電力供應的方法不足以促進離網地區的可持續增長。如果沒有計劃,或者在可預見的未來仍然不可行將某些地區連接到主電網,這一點尤其正確。這種情況需要一個更全面、更綜合的計劃,需要打破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壁壘——DUs、國家和地方政府機構。DUs將其網絡延伸到最後一英里並使所有家庭通電是不夠的:我們需要確保在這些地區也引入就業機會和生計項目,以確保家庭能夠繼續支付電費。這是另一條可以作為CSP變體探索的路線,在這條路線上,電力供應提議者和試點或錨定工業、商業或生計項目之間可以展開競爭。這可以在區域發展委員會層面探索和發展,允許動員必要的資源和利益相關者,使這些地區最終從不可行的標籤畢業到可行。
Monalisa C. Dimalanta是Puyat Jacinto & Santos Law(PJS Law)的高級合夥人。她在2022年至2025年期間擔任能源監管委員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並在2019年至2021年期間擔任國家可再生能源委員會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