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桑那州立法者目前正在審查一些新提案,這可能意味著數位資產的徵稅和監管方式將發生變化。兩項立法和一項憲法決議案已於週五在該州參議院預先提交,所有這些都旨在減輕加密貨幣持有者以及區塊鏈基礎設施營運商的稅務負擔。
這些法案涵蓋虛擬貨幣徵稅、地方政府單位的權力以及應稅財產的憲法解釋。綜合來看,這些法案顯示出一項集體嘗試,旨在使亞利桑那州成為加密貨幣相關活動的有利地點,同時最大程度地減少與治理和監管框架相關的不確定性。這些法案在生效前需要獲得不同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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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第1044號法案旨在修改亞利桑那州法律,納入虛擬貨幣稅收豁免。該法案將數位資產從應稅財產類別中豁免。由於它影響稅收,該法案必須在2026年11月大選中獲得選民批准。
另一項類似法案,參議院共同決議案第1003號,採取憲法途徑。SCR 1003提議修改亞利桑那州憲法,明確虛擬貨幣不屬於財產稅的定義範圍。與SB 1044一樣,該措施也將在2026年11月選舉期間提交給亞利桑那州選民。其條款在選舉結果認證之前不會生效。
法案支持者指出,這兩項措施將從長遠來看提供清晰性。他們打算協調法律中使用的語言和憲法中的定義。亞利桑那州還設有自己獨特的系統,如果數位資產被遺棄至少三年,該州可以對其進行託管,這要歸功於早先希望建立數位資產儲備的舉措。
第三項擬議法案,參議院第1045號法案,涉及區塊鏈技術基礎設施。該法案提議禁止縣、市和鎮向維護區塊鏈節點的個人或組織收取任何稅收、費用或罰款。區塊鏈節點驗證和處理區塊鏈交易。
與稅收豁免規則相反,SB 1045不需要選民批准。它有可能僅在州議會內推進。該法案旨在避免零碎的地方法規,這些法規可能會阻礙區塊鏈參與。
亞利桑那州的法案出現在各州採取各種方法的背景下。亞利桑那州是少數幾個提供數位資產儲備立法的州之一,與新罕布什爾州和德克薩斯州並列。在其他州,俄亥俄州立法者提出了一項法案,將200美元以下的加密貨幣交易豁免於資本利得稅,儘管該法案自6月以來一直停滯不前。
在紐約,一項對數位資產交易徵收0.2%消費稅的法案也在委員會中停滯。在全國層面,一項擬議法案對數位資產的小額收益提出了300美元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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