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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TechCabal 對新實施的《奈及利亞稅務管理法》(2025年)的分析,從2026年起,銀行、金融科技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將擔任奈及利亞稅務機關的債務追討代理人。
奈及利亞的全面稅務改革現已完全生效。聯邦國內收入局(FIRS)已被奈及利亞稅務局(NRS)取代,印花稅已取代電子轉帳徵費,將負擔轉移到匯款人身上,而該國數十年來最全面的稅務改革已從政策階段進入執行階段。
新法律賦予 NRS 將稅務債務追討外包給第三方的權力,將銀行、金融科技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轉變為稅務機關的延伸。一旦法定追討步驟用盡,這些實體可被委派直接從資金所在地追討未繳稅款,這一轉變可能提升合規性,但也引發了對監督和保障措施的新擔憂。
「相關稅務機關可將全部或部分未償稅務債務分配給經認證的第三方,該第三方應根據本法規定或稅務局發布的法規承擔追討稅務債務的責任,」法律如此規定。
第三方定義包括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債務追討從業者,或任何經相關稅務機關認證的其他人士。
這並非奈及利亞首次嘗試第三方稅務追討。2018年,現已解散的 FIRS 和一些州內部收入局任命商業銀行作為代理人,追討客戶據稱欠繳的稅款,依據的是允許稅務機關任命任何人作為納稅人代理人以進行徵收的條款。這些努力在很大程度上引發了爭議。
2025年法案現在提供了更明確的法律支持,為直接從源頭追討打開了大門。對於 NRS 而言,這意味著可以更深入地接觸資金實際所在之處。
奈及利亞並非採用此方法的唯一國家。2025年,英國稅務海關總署(HMRC)重新啟動了直接從債務人銀行帳戶追討未繳稅款的計劃。
在英國模式下,該權力適用於£1,000(1,343美元)或以上的債務,並配有保障措施。HMRC 僅在上訴用盡且多次嘗試聯繫債務人失敗後才會採取行動。每位受影響的納稅人在資金被取用前都會接受 HMRC 官員的面對面訪問,並討論分期付款等選項。
英國重新推動執法之際,尚有£428億(574.8億美元)的稅款未繳。
奈及利亞的稅務改革旨在到2027年將該國的稅收佔 GDP 比率從不到10%提升到18%,並擴大了應稅收入範圍,將更多人,特別是數位工作者和遠程工作者納入稅網。
在新稅制下,未能向 NRS 註冊將在第一個月被處以₦50,000(34.94美元)罰款,之後每月罰款₦25,000(17.47美元)。未能申報將在第一個月被處以₦100,000(69.89美元)罰款,之後每月罰款₦50,000。未繳稅款還將被處以10%的罰金,以及按現行貨幣政策利率計算的額外利息。
除了罰款外,一旦法定追討步驟用盡,稅務機關現在可以通過第三方直接追討未償金額。
查看2025年稅法下的罰款累計情況。
1. 選擇違規類型
罰款:₦50,000(第1個月)+ ₦25,000/月
2. 逾期時長
1個月預估罰款
早期階段:罰款為固定金額。立即支付可避免利息累積和執法行動。
該法案廣泛定義稅務債務,包括:30天後未繳的稅款;在通知期後未支付的應繳稅款加罰款和利息;評估不足的稅款;以及錯誤退還的稅收減免。
評估不足的納稅人需按要求支付差額,而錯誤收到退款的納稅人則需退還。
然而,稅務機關只能在用盡所有法律追討步驟(包括發出通知、要求付款和採取其他執法行動)後,才能將債務分配給第三方。該債務還必須具有重大價值,並在稅務機關認為適當的期限內未償還。
受影響的納稅人將以書面形式收到通知,並被告知處理追討的第三方。稅務機關還保留撤銷分配並自行恢復追討的權利。
該法律對因評估不足或錯誤退款而產生的稅務債務追討設置了六年期限,除非「評估不足或錯誤退款是由於提供的文件或所作陳述被發現不實所致」。
奈及利亞計劃在2026年創造至少₦17.85兆(124.8億美元)的稅收和海關收入,這一目標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技術和數據整合。NRS 將把其系統與交易量大的機構連結,包括奈及利亞銀行間結算系統公司(NIBSS),使其能夠掌握資金流動情況。
隨著銀行帳戶日益與稅務識別號碼綁定,政府正在堵塞逃稅途徑,並將執法推進到收入實際所在之處。但是,雖然該法律借鑑了全球最佳實踐,但在保障措施方面卻保持沉默,特別是在如何限制、監督或質疑第三方追討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