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條約又稱為「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生物多樣性」,將允許在廣闊且先前這項條約又稱為「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生物多樣性」,將允許在廣闊且先前

聯合國生物多樣性條約生效,目標在2030年前保護30%海洋

2026/01/17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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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項保護公海生物多樣性的里程碑式全球條約於1月17日星期六生效,為各國提供具法律約束力的框架,以應對過度捕撈等威脅,並實現到2030年保護30%海洋環境的目標。

這項聯合國條約,也稱為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生物多樣性條約(BBNJ),經過15年談判後於2023年3月定案,將允許在國際水域內廣闊且以前未受監管的海洋生態系統中建立全球「海洋保護區」網絡。

「這是三分之二的海洋,(並且)是地球表面的一半,將首次擁有全面的法律制度,」澳洲外交部第一助理秘書兼條約籌備委員會聯合主席Adam McCarthy在媒體簡報會上表示。

該條約於去年9月19日達到60個國家批准的門檻,意味著它將在120天內正式生效。自那以後,批准數量已增加到80多個,中國、巴西和日本已將名字加入名單。

包括英國和澳洲在內的其他國家預計將很快跟進。美國在前任政府期間簽署了該條約,但尚未批准。

「雖然我們只需要60個國家就能使其生效,但顯然對於其實施以及盡可能發揮效力來說,我們實現條約的全球或普遍批准至關重要,」公海聯盟(環保團體聯盟)主任Rebecca Hubbard表示。

「我們真正的目標是讓所有聯合國會員國批准該條約。」

根據該條約,各國必須對影響海洋生態的活動進行環境評估。它還將建立機制,允許各國分享「藍色經濟」的成果,包括生物技術等產業使用的「海洋遺傳資源」。

環保人士表示,為了實現到2030年將30%的海洋納入正式保護的「30 by 30」目標,需要建立超過190,000個保護區。目前,只有約8%——或2,900萬平方公里(1,120萬平方英里)——受到保護。

但該條約對某些保育人士認為海洋環境面臨的最大威脅之一——從海床開採礦產資源的訴求——影響甚微。

「BBNJ非常具有雄心,但存在某些明確的限制,」McCarthy表示。

「在基質或海床中採礦的問題僅屬於ISA(國際海底管理局)管轄。這不是BBNJ可以發揮作用的領域。」——Rappl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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