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位密切關注此案的澳洲律師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與 Ripple Labs 之間長期的法律糾紛無法在相同的核心問題上重新開啟。
律師 Bill Morgan 解釋說,既判力原則現在禁止就 XRP 本身是否為證券進行任何額外訴訟,也禁止進一步討論 Ripple 在 2013 年至 2020 年間的 XRP 歷史銷售。
他的聲明是在美國立法者批評 SEC 決定放棄各種加密貨幣相關執法行動(例如針對 Ripple 的行動)之後發表的。
Morgan 表示,既判力包括訴訟標的排除和爭點排除,即一旦法院對某事項作出最終裁決,相同當事人就不能在未來就該事項重新訴訟。他表示,SEC 在 Ripple 案中的訴訟策略導致了如此廣泛的司法審查,以至於未來將限制該機構的選擇。
根據 Morgan 的說法,SEC 透過將 Ripple 的 XRP 活動劃分為多個廣泛類別來構建其訴訟。這些類別包括機構銷售、二級市場的程式化銷售以及其他形式的 XRP 分發。同時,監管機構提出了 XRP 本身構成證券的理論。
由於這種框架,法院在審查不同類別的銷售之前,必須分析 XRP 本身的法律地位。Morgan 將這種方法描述為高風險策略,並指出如果法院確定 XRP 本身是投資合約,就不需要分別評估每個類別的事實和情況。
在那種情況下,Ripple 提供或銷售的任何 XRP 都會被視為證券交易。
然而,美國地區法官 Analisa Torres 在 2023 年 7 月裁定,XRP 本身並非投資合約。這一發現使法院能夠區分機構銷售與程式化或二級市場銷售,從而對每個類別得出不同的法律結論。因此,SEC 失去了與直接機構銷售以外的 XRP 交易相關的關鍵主張。
Morgan 指出,當 SEC 對 Torres 法官的部分裁決提出上訴時,並未質疑 XRP 本身不是投資合約這一具體發現。他表示,這一遺漏進一步鞏固了該問題,以用於未來訴訟。
在他的論點中,Morgan 認為,由於法院已經對這些問題的實質內容作出裁決,SEC 無法重新訴訟。這將包括 Ripple 在 2013 年至 2020 年間進行的 XRP 銷售的任何主張。根據既判力原則,這些案件被視為已結案。
這是在眾議院民主黨人批評 SEC 主席 Paul Atkins 放棄十多起加密貨幣執法案件(包括涉及 Ripple 和 Binance 的案件)之後發生的。立法者要求該機構繼續對包括 Justin Sun 在內的其他行為者提起訴訟。
Morgan 對這種批評的回應是,在作出最終判決後,已結案的案件無法重新啟動。
他進一步表示,SEC 透過籠統地主張 XRP 本身以及 Ripple 的多組 XRP 銷售都是證券,削弱了自己的立場。這種方法使法院能夠發布詳細的裁決,從而產生限制監管機構法律裁量權的約束性裁定。
儘管 Morgan 斷言 Ripple 案在法律上已經完結,但他補充說,SEC 在未來並非無所作為。該機構可以選擇繼續主張 2020 年後進行的 XRP 銷售,以及 Ripple 的任何後續分發。
任何新的訴訟都將受到 Torres 法官 2023 年裁決所產生的爭點排除的限制,特別是 XRP 本身不是證券的結論。Morgan 補充說,這限制了 SEC 的論點。
其他批評者建議,如果法律發生變化,SEC 可以重新開啟該案。Morgan 回應說,這至少需要透過國會的直接決定(例如制定新法律)和總統同意來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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