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 已正式獲得盧森堡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業監管委員會(CSSF)頒發的完整電子貨幣機構(EMI)牌照,這標誌著該公司歐洲業務的重要監管里程碑。
此批准是繼 2026 年 1 月 14 日授予的初步授權之後,正式使 Ripple 能夠從單一監管中心在整個歐盟範圍內擴展其受監管的區塊鏈支付服務。
隨著 EMI 牌照現已確定,Ripple 獲得了歐盟通行權,允許其在所有 27 個歐盟成員國提供受監管的支付服務,無需尋求各國監管機構的單獨批准。盧森堡將成為 Ripple 歐洲擴張的營運基地。
這種監管結構為 Ripple 提供了統一的框架,以在整個歐盟擴展其服務,顯著降低營運阻力並加快進入新司法管轄區的市場。
該牌照授權 Ripple 發行電子貨幣並提供涉及穩定幣的受監管支付服務。這包括對 RLUSD(Ripple 的穩定幣)的支援,該穩定幣在 2026 年初的流通量已超過 13 億美元。
至關重要的是,此批准使 Ripple 的歐洲業務與歐盟的加密資產市場(MiCA)框架保持一致。透過在 MiCA 全面執行之前獲得 EMI 地位,Ripple 獲得了長期法律確定性,這是在歐盟受監管金融環境中營運的機構合作夥伴的關鍵要求。
Ripple 計劃利用該牌照擴展其 Ripple Payments 平台,目標客戶為尋求更快速、更低成本跨境結算的銀行、支付服務提供商和企業客戶。該框架允許機構在受監管的結構內使用數位資產,支援即時國際轉帳,同時遵守歐盟金融規則。
此舉加強了 Ripple 作為受監管基礎設施提供商的定位,而非純粹的加密原生支付公司。
歐盟的批准建立在 Ripple 最近在其他主要司法管轄區取得的監管進展之上。在英國,該公司於 2026 年 1 月 9 日從金融行為監管局(FCA)獲得了完整的 EMI 牌照和加密資產註冊。
在全球範圍內,Ripple 現已持有超過 75 個牌照和註冊,包括新加坡的主要支付機構牌照,凸顯其將合規性嵌入國際擴張的策略。
本文 Ripple 獲得完整歐盟 EMI 牌照,開啟歐盟範圍內支付通道 首次發表於 ETH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