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FinTax
長期以來,越南對加密貨幣的法律定義不明確,其稅收政策隨之陷入"灰色地帶",使市場參與者籠罩在不確定性中。然而,這種情況在2025年6月14日發生了重大變化,當時越南國會通過了《數字技術產業法》。這部法律首次將加密資產納入國家法律框架,並實施了明確的分類和監管,正式賦予其法律地位,標誌著該國加密資產監管進程的一個里程碑。
新法律將數字資產分為"虛擬資產"和"加密資產",排除了證券和數字法定貨幣等金融工具。它還授權政府制定詳細的實施規則,並強調加強網絡安全、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要求。該法律計劃於2026年1月1日生效,旨在改善相關法律框架,與國際監管標準保持一致,並幫助越南快速脫離FATF灰名單。
本文嘗試分析這一立法突破對越南數字經濟的影響,並審視其稅收制度的最新發展和未來趨勢。通過考察越南政府過去幾年的政策演變,從謹慎觀察到積極發展監管框架,本文提供了東南亞和世界其他代表性國家加密貨幣稅收和監管實踐的比較分析。此外,它探討了越南在風險防範和創新發展之間取得平衡的策略,預測未來幾年可能推出的具體政策及其對越南作為新興數字經濟體的潛在影響。
在《數字技術產業法》頒布之前,越南對加密貨幣的法律定義一直模糊不清且不斷演變。早期,越南政府對加密貨幣的立場主要表現為嚴格限制其作為支付手段的使用並發出風險警告。例如,在2017年7月發布的第5747/NHNN-PC號官方信函中,越南國家銀行(SBV)明確表示,比特幣和萊特幣等加密貨幣在越南不被認可為法定貨幣或支付手段,並明確禁止其發行、供應和使用。違反者可能面臨行政或刑事制裁。隨後,在2018年4月,總理發布了第10/CT-TTg號指令,要求包括國家統計局、財政部和公安部在內的相關部門加強對加密貨幣相關活動的管理,從而加強對相關交易的控制並防止潛在危害。
雖然財政部在2016年4月的第4356/BTC-TCT號官方信函中宣布不禁止加密貨幣交易,將其定義為"財產"和流動性"商品",但由於缺乏明確的立法支持,這一指令在實踐中仍然模糊不清,使與加密貨幣交易相關的合規和執法變得複雜。此外,越南2015年《民法典》第105.1條將資產定義為包括各種物品、貨幣、貨幣工具和財產權。然而,加密貨幣等數字資產顯然不屬於這些類別中的任何一種。因此,根據當前越南法律,這些資產不被視為實物資產。這種分類缺失造成了重大的法律空白,直接影響了這些資產在法律框架內的處理和監管方式。
然而,這種模糊性在2025年6月14日發生了根本性轉變。越南國會通過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數字技術產業法》,該法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生效。這部法律首次在越南法律體系中明確定義了"數字資產",並將其進一步細分為"加密資產"(由加密和區塊鏈技術保障)和"虛擬資產"(主要用於交易和投資,但不包括證券、穩定幣和中央銀行數字貨幣)。這一立法突破結束了多年來越南加密資產法律地位的不確定性,正式承認加密資產為民法下的合法財產,從而為個人和組織合法建立和行使財產權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這種從否認到合法化的戰略轉變並非偶然,因為越南政府認識到了加密經濟的巨大潛力。儘管存在監管障礙,越南擁有全球最高的加密貨幣擁有率之一,全球排名第五,約20.95%的人口持有加密資產,年流入量超過1000億美元。同時,越南面臨著解決反洗錢(AML)和反恐融資(CTF)法規的國際壓力,包括被列入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灰名單,這要求其加強虛擬資產管理。因此,合法化是吸引投資、促進數字經濟發展和有效監管這一新興產業的必要前提。這表明越南政府已經從單純防範風險轉變為積極擁抱數字經濟帶來的機遇,尋求通過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來引導和監管這一新興產業,而不是簡單地壓制它。
越南官方對加密貨幣立場的轉變反映了其監管體系的重大變化。過去,越南的加密貨幣監管體系不完善且被動,常常採用一刀切的方法。然而,隨著全球加密貨幣市場的崛起和越南領導層的變化,該國的加密貨幣監管體系正在迅速改善。不僅建立了初步的分工監管框架,而且該國還積極討論和實施多個監管試點項目,努力有效解決反洗錢(AML)和反恐融資(CFT)等挑戰,同時擁抱新技術。
越南的加密監管框架經歷了從無到有、從被動應對到主動引導的重大演變。
從2016年到2022年,越南的加密監管體系經歷了從零開始的發展階段,從一刀切方法到探索性研究。
2016年4月,財政部發布了一份官方信函,表示不禁止加密貨幣交易,但其定義模糊不清。隨後,在2017年7月,越南國家銀行(SBV)明確禁止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強調其非法性。2018年4月,總理發布了一項指令,要求對加密貨幣相關活動進行更嚴格的監管。SBV還指示金融機構加強與加密貨幣交易相關的措施,反映了政府早期謹慎和規避風險的立場。
2020年5月,總理指示SBV啟動一個試點項目,探索區塊鏈在加密貨幣中的應用,並責成其研究和評估加密貨幣的利弊。2022年3月,越南區塊鏈協會(VBA)成立,作為越南第一個專注於加密資產的法律實體,負責創建和培育加密貨幣發展框架。同年,越南通過了反洗錢(AML)立法,該立法於2023年生效,要求支付服務提供商實施了解客戶(KYC)措施,這是朝向國際合規邁出的重要一步。2022年10月,總理重申了對加密貨幣監管的呼籲,表明政府對該行業標準化的迫切需求。
2023年之後,特別是在2024年越南最高領導層變更後,越南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態度逐漸軟化。
2024年2月,總理發布了第194/QD-TTg號決定,指示財政部起草虛擬資產的法律框架,確認了政府的立法承諾。同年10月,總理簽署了第1236/QD-TTg號決定,頒布了《越南區塊鏈技術發展與應用國家戰略至2025年》,展望2030年,旨在將越南建設成為區塊鏈創新的區域領導者。這一戰略明確將區塊鏈確定為數字轉型的核心支柱,並強調"越南製造"的區塊鏈平台,表明政府認識到區塊鏈和數字資產是該國數字經濟的關鍵驅動力。
2025年6月,《數字技術產業法》獲得通過,該法建立了一個寬容而審慎的監管框架,從多個方面促進更廣泛數字經濟的發展,包括明確數字資產的分類(加密資產、虛擬資產),執行反洗錢(AML)和反恐融資(CTF)措施,引入許可證制度,並為人工智能、半導體和先進計算等新興技術提供激勵措施。

監管框架的成熟,從被動應對到主動引導,是越南數字資產政策演變的關鍵特徵。早期,越南的加密貨幣監管主要集中在禁止使用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手段和風險警告上,這是一種被動、預防性的方法。然而,在過去兩年中,從總理指示研究和建立區塊鏈協會到頒布《數字技術產業法》和國家區塊鏈戰略,監管重點明顯轉向主動建設框架,將加密資產納入國家數字經濟發展戰略。這標誌著越南數字資產監管進入了更成熟和務實的階段。目標不再僅僅是控制風險,而是通過建立明確和可預測的法律環境釋放創新潛力,吸引國內外投資,並提升其在全球數字經濟中的地位。
越南目前的加密監管框架主要分布在各個部委之間,形成了一種"鬆散監管"結構。包括越南國家銀行(SBV)、財政部(MoF)、公安部和越南區塊鏈協會(VBA)在內的關鍵機構正在合作建設和完善監管框架。詳細的分工如下表所示。

為了在可控風險的前提下探索數字資產的創新應用,越南政府積極引入了監管沙盒機制和試點項目。
越南政府正在討論建立區域性和國際性金融中心,其中一個關鍵方面是為金融科技(Fintech)引入受控測試政策(沙盒),特別是針對涉及加密資產和加密貨幣的商業模式。這種沙盒機制允許在受控環境中對新金融技術和商業模式進行小規模測試,評估其潛在風險和收益,然後再全面實施。例如,峴港已獲批試行特殊機制,包括使用穩定幣USDT進行國際旅遊支付的試點計劃。這被視為探索數字支付在旅遊業應用的重要努力。這些試點計劃旨在積累實踐經驗,為更全面的監管框架提供數據和證據。
越南還積極探索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BDC)——數字盾的發展。總理多次呼籲SBV研究數字貨幣的利弊,並啟動基於區塊鏈的加密貨幣試點項目。雖然數字盾的發行仍處於評估階段,但其潛在的法律地位及其對傳統金融體系的補充作用是越南數字經濟的關鍵組成部分。
當然,在推動監管框架創新的同時,反洗錢(AML)和反恐融資(CTF)合規仍然是越南當局的核心關切,特別是在被列入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灰名單之後。
越南目前仍然在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