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termute Trading,一家歷史交易量超過6兆美元的領先加密貨幣做市商,已敦促SEC將網絡代幣視為網絡基礎設施而非證券。
在2025年9月3日提交給SEC加密貨幣工作組的文件中,該公司主張像Bitcoin和Ether這樣的代幣「通過驅動共識使區塊鏈網絡能夠運作」,並「構成了數字資產市值的絕大部分」。
該公司警告,將這些資產歸類為證券將使每筆交易都需遵守證券法規,提高做市商成本,並「扼殺創新並推動區塊鏈發展...遠離美國市場」,實際上將交易推向海外。
Wintermute將這些網絡代幣比作商品或房地產 – 人們購買用於投資但不像股票那樣受到監管的資產。
Wintermute向SEC的提交文件
Wintermute的反饋是回應SEC委員Hester Peirce關於代幣化的意見徵求而提交的。
這家在倫敦註冊的公司指出,它在超過50個加密貨幣交易所提供流動性,交易量已超過6兆美元,凸顯了其作為主要做市商的角色。
在其封面信中,Wintermute表示由於美國「任意且反覆無常」的執法制度和「極不明確」的加密貨幣交易規則,該公司避免在美國開設辦事處。
這份提交文件旨在幫助為代幣化證券市場定義實用規則。Wintermute敦促SEC明確表示,其自營交易、託管和DeFi活動(如資金池或借貸)無需觸發完整的經紀交易商規則,並明確說明何時以及如何允許使用穩定幣進行鏈上結算。
至關重要的是,Wintermute的信函包含一個關於「證券狀態」的部分。引用SEC員工最近的指導意見,即迷因幣、穩定幣和質押不是證券,Wintermute敦促該機構明確將這種清晰度延伸到網絡代幣。
它將網絡代幣定義為「與去中心化網絡或協議功能本質上相連」的代幣,如BTC或ETH。
信函直截了當地指出:網絡代幣在技術上是區塊鏈的輸入,而非對公司的股權主張,因此「從實際意義上講,[網絡代幣]不是證券或金融產品。」
從法律上講,Wintermute認為這些代幣不符合Howey測試:它們通常被出售以資助協議,之後進行交易,但沒有定義投資合約的管理監督或預期利潤。
網絡代幣與證券的對比
Wintermute強調網絡代幣應被視為數字商品。該公司指出,Bitcoin、Ether和類似代幣被開發者用來保護和運行區塊鏈,而非為初始投資者帶來利潤。
它指出,許多資產 – 從黃金和房地產到藝術品和收藏品 – 都被投機性地買賣,但不被歸類為證券。
同樣,人們交易網絡代幣用於投資或實用目的,但這種投機活動本身並不使代幣成為證券。
Wintermute表示,如果SEC宣布網絡代幣為證券,每筆交易可能都需要遵循SEC監管程序。
它寫道,這將「影響」Bitcoin、Ether和其他網絡代幣的「流動性」,推高成本並「最終將活動推向海外」。
信函警告說,這種錯誤分類「有扼殺創新和推動...交易活動遠離美國市場的風險」。
由於缺乏明確指導,SEC的執法行動,如最近對Cumberland DRW的訴訟(後來被駁回),已使流動性提供者保持警惕。
Wintermute寫道,網絡代幣「構成了加密資產市場的大部分」,因此過度監管它們將有可能將大量加密貨幣交易推向規則更友好的司法管轄區。
它敦促SEC發布明確聲明保護去中心化交易。例如,Wintermute表示,該機構應明確表示,僅僅在去中心化金融(DeFi)平台上提供流動性或交易本身並不需要經紀交易商註冊或援引美國司法管轄權。
來源:https://www.thecoinrepublic.com/2025/09/05/network-tokens-are-infrastructure-not-securities-wintermute-tells-s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