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要點:
- 加密貨幣新聞不斷演變,SEC指引釐清了代幣類別,但對合約何時結束仍存在不確定性。
- 投資合約分離仍然主觀,取決於發行人的行動。
- 挖礦質押和空投在新框架下不屬於證券規則範圍。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布關於數位資產的新解釋指引後,美國監管領域的加密貨幣新聞焦點已經轉移。
該框架旨在釐清聯邦證券法如何適用於加密資產和區塊鏈活動。
然而,證券律師表示,該指引仍未解決關鍵問題,特別是與代幣相關的投資合約何時結束。這種不確定性很重要,因為證券法違規通常採用嚴格責任標準。
因此,儘管引入了結構化的監管方法,市場參與者仍面臨持續的模糊性。
加密貨幣新聞:投資合約結束仍不明確
加密貨幣新聞討論強調了對SEC如何定義投資合約生命週期的擔憂。該指引解釋,非證券加密資產仍可能在投資合約下出售。
如果發行人做出承諾導致買家期待獲利,這些合約就符合證券資格。
然而,SEC表示,一旦這些期望不再適用,代幣可能被視為已從投資合約中分離。如果發行人履行或放棄其承諾,就可能發生這種情況。儘管有此解釋,律師認為確定這種轉變仍然是主觀的。
Paul Atkins承認缺乏精確性。他表示,隨著更多市場活動的發生,清晰度將隨時間發展。他指出,監管機構將依賴持續參與和實際經驗來完善解釋。
根據加密貨幣新聞,Atkins還確認市場參與者可以諮詢監管機構和法律專家尋求指引。
加密貨幣監管框架定義代幣類別
同時,新指引下的加密貨幣監管引入了結構化的代幣分類法。SEC使用Howey測試分析了五類加密資產。
數位商品包括Bitcoin和Ether等資產。這些資產的價值來自網路運營和供應動態。因此,它們不被視為證券。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確認將按照此解釋適用《商品交易法》。
數位收藏品包括與藝術、媒體或文化產品相關的資產。其中包括迷因幣和許多NFT。它們的價值不依賴於管理層的努力,因此不是證券。
數位工具用於功能性目的,例如存取或身份驗證。它們的價值在於效用,而非投資期望。根據特定法律定義發行的支付穩定幣也被排除在證券分類之外。
加密貨幣監管延伸至區塊鏈活動
該指引還說明了加密貨幣監管如何適用於常見的區塊鏈活動。SEC確認有幾項活動不涉及證券交易。
協議挖礦和礦池不屬於證券法範圍。參與者貢獻計算資源來驗證交易。同樣,協議質押不構成證券發行。
SEC還將包裝活動排除在證券分類之外。此過程涉及將加密資產交換為與另一網路相容的資產。空投(代幣以很少或沒有成本分發)也不屬於證券定義範圍。
儘管有上述釐清,加密貨幣新聞報導中仍存在更廣泛的不確定性。該框架列出了原則,但未設定固定門檻。
因此,市場參與者必須根據具體事實評估每種情況。
來源: https://www.thecoinrepublic.com/2026/03/27/crypto-news-crypto-investors-face-uncertainty-under-secs-latest-guidan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