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於 8 月 7 日報導,據九派新聞消息,近期,在湖北省襄陽市保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後,當地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姚某、楊某、劉某甲、喬某和劉某乙五名被告二年六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分別處以 5,000 元至 18,000 元不等的罰金。
從 2024 年 4 月開始,楊某、姚某、劉某等人使用海外通訊軟體建立了一個群聊。明知資金可能來自電信詐騙等犯罪所得,他們利用虛擬貨幣 Tether 協助轉移非法資金。調查顯示,該團伙共協助轉移詐騙資金 209 萬元,累積非法獲利 1 萬元至 9 萬元不等。在調查過程中,檢察官通過法律解釋和推理,鼓勵嫌疑人自願歸還非法所得。通過各種措施,超過 150 萬元的非法資金被追回,並在判決生效後按比例返還給 17 名電信詐騙受害者。


